俄罗斯驻华大使馆2009年6月:
俄罗斯联邦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俄罗斯联邦公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互免签证规定的协定于2009年4月23日在北京签署,并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
该协定规定,俄罗斯公民将可免签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逗留不超过14天,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享有对等的权利。
取消入境签证将会促进俄罗斯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友好往来,有利于双方发展合作、加强旅游等领域内的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