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新网莫斯科7月13日报道 俄国家杜马13日三读通过《非营利组织法》修正案,该法案认定赋予接收海外资助并从事政治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外国代理人”的地位。

总共374名议员投票支持该法案,3人反对,还有一人弃权。
这份由统俄党议员提出的法律草案引起了许多社会组织的不满。在为文件做二读准备时考虑了总统的意见。而宗教组织、国家集团与国有企业及其创立的非营利组织不受新法律的约束。
同样,政府与市政机关,以及预算机构也不属于该法律的效力范畴内。
根据这份法案,任何符合以下两个特征的非营利组织均必须被列入履行“外国代理人”职能的组织清单,即受到境外资助与从事政治活动。针对这些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制度不同于常规组织,这些组织需要提交特殊的报告,并接受特别检查。
俄司法部每年都应向国家杜马提交有关非营利组织过去一年活动的完整报告,其中应包含完整的财政明细。